12月1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在江苏省镇江市召开全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经验交流会。会议总结了全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进展和经验,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部署。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司长杨青介绍,医改以来,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86%的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1亿元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开展综合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补助,2012年起提高到91亿元;90%以上的县落实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中央还投入近600亿元支持4万多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化解历史债务,投入44亿元加强信息化建设。近年来,中央财政每年投入约10亿元为基层培养人才,乡镇和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分别由22.5%、42.6%增加到46.1%、65.4%;村卫生室人员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由11.5%增长到21.9%。同时,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收入和分配制度不断健全。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不断提高,费用得到较好控制。
杨青表示,基层医改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例如,基层用药与上级医院尚不能实现有效衔接,分级诊疗制度需要进一步推动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基层人员绩效工资总量偏低、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较低,加上收支结余不能用于分配,导致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难以建立;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服务效率,出现吃大锅饭现象等。
会议认为,下一步改革要瞄准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补偿机制等方面重点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