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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界评论

评论:取消药品加成仅仅是医改第一步

2015-05-14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据悉,广东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已实现100%县市全覆盖,全省58个县市124家公立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今年广东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广东在取消药品加成方面之所以先行了一步,是因为早在2012年,广东即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试点工作。原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曾介绍,我国医疗资源呈现“二八格局”,即80%的医疗资源和病人在大医院、20%在基层社区的“倒金字塔”型畸形结构。这种“二八格局”的医疗结构,必须改变,也是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背景与初衷。

广东省医改的目标是,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使民众就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县域内诊疗服务量达到90%以上的目标。这个方向当然是非常正确的。不过,单单通过取消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能否把病人留在基层和县内,需要打一个问号。

站在患者的角度看,主动选择基层医院的理由无非有两个:一者,医疗费用较低;二者,医疗资源能够保证医疗质量。客观而言,在优质医疗资源的比拼上,县级公立医院往往落后于城市大医院,那么其留住患者的优势,似乎就只剩下较低的医疗费用了。理论上,取消药品加成,可以降低15%的药品费用,但现实往往并不如此。

以深圳市为例,2012年7月1日起全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去年该市医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取消药品加成,患者尤其是医保患者应该实实在在得到实惠的,但两年过去了,药品本身的价格也在上涨,涨幅也快赶上取消的15%加成,所以市民感觉总体医疗费用没有变化甚至涨了”,单靠取消药品加成达不到控制医疗费用的目的。

如果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但又达不到控制医疗费用的目的,那么旨在留住患者的改革效果就不会明显。所以,取消药品加成只是医改迈出的第一步,既不能对多少家公立医院已经取消了药品加成而沾沾自喜,也不能因短期内即可完成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而停步不前,要增强县级公立医院的吸引力,还需借鉴深圳试点的经验:打好“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门诊、住院‘打包’收费”等医药分开的“组合拳”。

医疗改革是一次各方利益的重新调整,站在患者的角度,需要强调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站在医护人员的角度,需要保护积极性;站在基层医疗布局的角度,需要保障可持续性。几方的利益兼顾与平衡,考验着改革的智慧。难度不言而喻,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已经不能再等,取消药品加成之外,希望看到更多的政策工具被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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