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
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5元提高至50元。
2.中央对地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补助情况。
2017年,中央将继续对各地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变。省级要统筹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3.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2017年,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达到14类。分别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
4.新增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使用。
主要是巩固现有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适当提高服务补助水平,细化和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其次是统筹安排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经费。
5.对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后的管理。
2017年,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安排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经费后,两个项目原有管理责任主体、项目内容、实施主体、服务模式保持不变,各省(区、市)可参照2015年两个项目工作任务开展有关工作,项目资金用途、拨付对象和渠道不变。
6.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的主要内容。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经费用于药具的采购、存储和调拨等,省级卫生计生部门是本地区避孕药具采购主体,省、市、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负责药具的存储、调拨及相关工作。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经费用于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降低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建设健康促进县(区)、医院和戒烟门诊,开展健康科普尤其是针对重点疾病、领域和人群的健康教育,监测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水平,提供12320热线咨询服务等。
7.农村地区乡村两级任务分工。
2017年,原则上将40%左右的工作任务(不含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8.关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017年,执行今年2月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方式。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依据常住人口从中央拨付至省级后,省级参照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2015年工作任务,安排并按照原渠道拨付资金。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开展原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依据常住人口逐级从省级拨付至县区级后,县区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项目内容和任务以及工作重点,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购买服务支付标准,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按照人口数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使用支出。
原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资金使用主体主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经常性支出范围具体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号),主要为医疗卫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材料成本、维修费、其他公用经费等。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11.落实村医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县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鼓励对乡村两级实行分别核算,保障村卫生室补助资金。
12.关于考核。
进一步突出县区考核主体作用,县区每年至少要对辖区所有承担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2017年度项目考核工作务必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将一并纳入中央对省级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