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基层首诊任务要求,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委托中国医师协会全科医师分会研究编写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讨论稿)》(以下简称《基本标准》),并于2016年5月11日在成都召开研讨会。基层卫生司和部分省、市、区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有关负责人,以及全科、公卫、护理专业专家代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表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医师协会全科医师分会杜雪平会长介绍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标准的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与会代表进行了深入研讨,对《基本标准》的编写框架和基本内容给予了肯定。基层卫生司负责人要求《基本标准》要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其他标准相衔接,根据与会代表的意见对《基本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