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推动基层卫生综合改革,2015年12月17-18日,基层卫生司在镇江市召开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经验交流会。
会上,基层卫生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秦江梅研究员对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监测情况进行了报告。江苏省镇江市、浙江省、安徽省、甘肃省、福建省三明市卫生计生委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财政部社保司宋其超副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2009年以来,财政部门在基层医疗机构硬件建设、人员培训、化解债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补助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投入。通过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基层医疗机构在完善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以及签约服务等方面探索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改革过程中依然存在基层首诊未能落实到位、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尤其是骨干积极性不高、医疗服务能力弱化等问题。下一步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完善基层财政管理方式为突破口,改革完善收支管理方式,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强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基层卫生司杨青司长对会议作了总结,肯定了基层卫生近年来取得的成绩,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结束了几十年“以药养医”的历史;财政投入不断加大,政府责任进一步落实;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健全,人才队伍初具规模;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收入和分配制度不断健全;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不断提高,费用得到较好控制。同时指出,基层卫生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回避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新矛盾、新挑战。下一步要强化政府责任,瞄准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基层服务模式转变等方面锐意创新、突出重点,不断总结完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取得的经验,从点到面积极推广。
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财务司、基层司、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城市、县(区、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同志、有关专家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现场考察了镇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