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我市下一步医改,分级诊疗改革是重中之重。
将推系列改革,促进医疗重心下移
据悉,我市正在制订的“1+7”医改方案中,有五个方案就是关于分级诊疗改革的,分别是:《深圳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家庭医生服务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康中心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深圳市属公立医院专家进驻社康中心开展诊疗服务实施方案》、《关于试点建立与分级诊疗相结合的医保支付制度的实施方案》。
我市将充分借鉴国内外的经验,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引导市民科学合理就医,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打通转诊通道,社区首诊享优先转诊
针对本报曾经报道过的目前双向转诊“肠梗阻”的情况,据悉,下一步分级诊疗改革将完善医院、社康中心接续性服务机制,健全双向转诊的质量标准、服务流程、协作平台,以实现各环节的无缝对接。
在“下转上”的环节,将发挥家庭医生在分流病人中的专业化管理作用。建立财政购买家庭医师服务的机制,鼓励医院与社康中心共同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居民提供疾病初级诊疗、大病转诊、家庭病床、健康管理等服务。在三级医院设置全科医学科,负责协调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工作,打通全科与专科接续服务通道,为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上转的病人实行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公立医院的专家号源将优先向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开放,由家庭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需要,为其提供预约转诊服务,让市民找专家更加省心。
在“上转下”的环节,将发展完善康复护理服务体系。一是发展家庭病床服务。根据服务成本核定家庭病床建床费、家庭病床巡诊费、医护人员出诊费等社区卫生服务收费项目,将符合规定的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家庭病床服务按床日打包付费。二是推动急慢分治。在财政补助和医保支付制度等方面鼓励医院与康复护理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将恢复期需要长期康复训练的病人转诊到康复医疗机构,形成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接续性服务链。三是推动医养融合。统筹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资源,推进医养融合,引导需要长期照护的老年病患者转入养老机构治疗。
加强社康能力建设,让基层能“接得住”
如何保障基层社康中心有承接社区首诊的能力?据悉,我市将从业务用房、医务人员、医疗设备、药品配置等方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让基层能够“接得住”。
在硬件上,要提高社康中心的建设标准。目前,政府投入4.9亿元已完成了全市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政府还投入20亿元升级改造原特区外20家街道级医院。下一步一类社康中心的业务用房配置标准要提高到1000平方米以上,并提高医疗装备配置水平,以便其能够开设内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等基本诊疗科室,承接大医院普通门诊进一步向社康中心下沉的需要。
在软件上,要加强社区医护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全科医生的培养力度,完善医院专家进社区长效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上要向社区医务人员倾斜,保障社区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不低于全市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平均水平,让社区能够引得进人才,留得住人才。同时,建立社区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将其薪酬待遇与其实际工作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挂钩,合理拉开绩效工资差距。
借助互联网+,我市加快分级诊疗体系的建设。据悉,我市正在建设分级诊疗信息系统,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病人就诊信息互认共享;正在建设家庭医生服务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及APP服务工具,为市民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提供在线服务平台。未来,随着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家用医疗设备、远程医疗系统在家庭医生服务中的应用,家庭医生可及时跟踪掌握居民的健康状况。
完善利益导向,降低大医院普通门诊补助
根据发达国家的医疗经验,九成的疾病是可以由全科首诊解决的。本报的调查也显示,过半的大医院门诊患者是小病。那么,如何让大医院愿意放“小病”?据悉,我市将通过行政管理和考核、财政分级补助、医保费用打包支付等手段,以利益导向来引导大医院主动“放手”。
一是在财政补助上引导医院减少普通门诊。我市于2012年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费用后,建立了“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的财政补助新机制,将医院的财政补助与其人员编制脱钩,与其提供的基本诊疗服务数量、质量和绩效挂钩。下一步,我市将调整三级综合医院财政补助结构,提高住院、急诊服务和专科门诊补助标准,降低并逐步取消普通门诊补助。
二是降低市民到社康中心就诊个人费用负担。我市将完善社康中心补偿机制,维持较低的医疗收费水平。同时在提高社康中心财政补助和医保报销比例的前提下,继续拉开医院与社康中心的医疗收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