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下发《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偿办法(暂行)》,明确对县级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以其上一年度财务决算药品(不含中药饮片)进价为基数,将药品加成率15%核定为政策性亏损,给予补偿。
《办法》明确,符合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标准的县级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资金由同级政府负责筹措,地方政府可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支持,暂时无力筹措的,缺口资金列入地方政府性债务,不得再由医院承担债务。建立设备购置补助项目库制度,对医院符合资源配置标准及单台(件)设备购置项目50万元以上的,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列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单台(件)设备购置项目50万元以下的,由医院负责。
《办法》明确,对实施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后,县级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以其上一年度财务决算药品(不含中药饮片)进价为基数,将药品加成率15%核定为政策性亏损,给予补偿。其中,70%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及参保个人按医保政策规定予以补偿;10%通过县级公立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进行弥补;20%通过财政定项补助进行弥补,由县级财政具体安排落实并纳入预算。
湖北
9月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10月30日起,持续推进第一、第二批试点县(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其余县(市)确定一家县级公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实现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以期建立一个新机制、构建一个新格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与此同时,一份包括15项重点任务地方政府分工、10项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任务的表格,附在《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后面,被下发全省。根据该表格,湖北省各级地方政府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等15项任务,开展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改善医疗服务等10项任务。
据了解,当前湖北省已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35个县(市)的78家医院,各试点医院运行情况、业务发展指标稳中有升,业务收入增幅逐渐放缓。医疗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由2012年的61%上升到今年上半年的65.7%,药占比由36.9%下降到33.3%,管理费用占比由19.2%下降到17%,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普遍减少。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张晋表示,县级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还未完全破除,治理能力有待提升,体制性、机制性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亟待健全,结构布局需要不断优化,合理就医秩序还未有效形成,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依然较重。综合改革必须破除以药补医,在建机制方面取得进展。(记者:叶龙杰 王 芳 特约记者毛 旭)
云南
近日从2015年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工作研讨班上获悉,2015年10月底前,该省所有县(市)必须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研讨班明确,将县域内所有政府举办的县级公立医院及其他公益二类医疗机构纳入改革范围,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州(市)要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辖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州(市)为单位统一制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并协调人社部门,同步调整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政策,确保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与取消药品加成同步实施。落实政府投入补偿责任,将取消药品加成后应由政府承担的补助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科学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在政府层面组建医院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制定医管委章程,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责,实现公立医院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持续推进人事薪酬制度、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升服务能力。
研讨班透露,2015年12月底前,昆明市、玉溪市必须全面启动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争取早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省级医院也要有试点医院参加昆明市的同城改革。(记者:杨松亮)
四川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主要工作安排,提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健全大病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创建网络医疗服务模式等。
工作安排指出,要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研究制定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扩大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范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研究出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手术、诊疗和中医服务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实行省、市(州)两级分级管理。
工作安排提出,要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要达到96%以上。加强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县医院综合能力。全面落实基层首诊,大力推进基层契约式服务,实现县(市、区)签约服务全覆盖。完善全省医疗服务“作战区”运行机制,县级医院参与大型医院组建的医疗联合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医疗联合体均需达到100%。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制定完善常见病分级诊疗指南,探索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诊疗服务和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模式。完善医保支付向基层倾斜政策,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或按规定不予支付。(特约记者宋 欢 范 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