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环境艰苦,医疗成本高,服务半径大,地方病高发,病程周期长……面临特殊省情,青海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努力走出一条欠发达地区深化医改的基本路子,让改革红利惠及高原各族群众。
近日,青海省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荣获2014年度“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政策实施至今,成效如何?新华网就此采访了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张进京。
“软硬兼修”增强在基层首诊的信心
2013年10月,青海全面推进分级诊疗,要求需住(转)院的城乡参保患者,在统筹地区内首诊应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如需转院的,先转到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需继续上转的,再转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此举一出,立刻引发多方关注。其中一个争论的焦点是:基层医疗机构能看好病吗?“青海医疗卫生底子薄,欠账多,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人才短缺,信息化滞后,这些问题确实为顺利实施分级诊疗带来一定的影响。”张进京表示,在推进分级诊疗的过程中,青海把着力点放在了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上。
据了解,青海累计投入33亿元,改造建设了105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了常规医疗设备,全省30万人口以上的县医院均达到了“二甲”标准。在强化“硬件建设”的同时,青海也不断强化“软件建设”。张进京介绍,青海通过公开考录的方式,累计为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医院补充了3000多名医学人才,使基层医疗机构面貌焕然一新。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5月底,与制度实施前相比,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人次、医保基金支出实现了“两升两降”,即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和医保基金支出比例分别下降了3.5%和2.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上升了10%和6.5%。
“以青海省黄南州尖扎县为例,实行分级诊疗制度以来,县级医院转上级医院病人1270人次,乡级医院转县级医院1958人次,上级医院转县级医院114人次,县级医院转乡级医院552人次,实现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目的。群众就医习惯逐渐发生转变。”张进京说。
“急慢分治”让各级医疗机构各司其职
今年7月起,青海以高血压病、糖尿病、结核病等9种常见慢性病为突破口制定了双向转诊标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试点,为今后分级诊疗按病种转诊、报销做出有效探索。张进京表示,将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构建以服务为主导和患者为中心的分级诊疗体系。
“把慢性病管理作为分级诊疗的重点是为了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完善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实现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张进京表示,为确保“急慢分治”的实现,青海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慢性病诊疗能力,积极探索二、三级医院检查资源整合模式,加快建设电子病例、远程医疗和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共享。
同时,青海也加大了全科医生培养力度。今年6月,青海首批订单定向70名全科医学生毕业,这些医学生将主要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服务。
“全科医生在基层承担着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张进京表示,实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有利于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城市医院合理分工的诊疗模式,为群众提供连续协调、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状况。
据了解,2016年,青海将在常见重点病种分级诊疗技术指南的基础上,扩大分级诊疗病种数量,增加如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等病种;2017年基本形成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扩大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分级诊疗,力争达到30-50种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