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除了考虑自身对其他领域的影响甚至危害外,一般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和限制。但医学的研究对象是人,人除了自然属性外,还有社会属性和思维属性。换言之,科学研究的对象是静止的(固定的非生命体)和均一的,而医学研究的对象是动态的(活的生命体)和复杂的,而且不允许对其有任何明显的伤害甚至致残。因此,必须要以道德规范作为导向,并受到约束。任何一项人体内的实验都必须经伦理委员会批准,才能进行。
科学经常遇到双刃剑,同时又被视为双刃剑。科学的进步,一方面为人类文明带来巨大的帮助,比如粮食增产,蛋肉增多,人均寿命延长;另一方面又给人类文明带来巨大挑战,甚至是危害,比如营养过剩导致冠心病,糖尿病发病率猛增。爱因斯坦早就说过:“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
医学本身的进展也充满了科学与伦理间的矛盾。表现在某时某事按科学的要求是严格的、正确的,但伦理上却行不通,甚至从人道主义上是残酷的;某时某事在科学上是合格的,但在伦理上是不合理的,在医学上是不合法的。
器官移植遭遇的第一个大问题是器官短缺。科学上要解决这个问题,是将人基因移植到猪的身上,因为猪的基因与人相似而且长得快,10个月就可利用,因此猪成为“转基因器官”的第一候选动物。这在科学上是合适的,但若将猪的器官移植到人身上,岂不成“人面猪脑”或“人面兽心”了吗?这在伦理上是通不过的。
器官移植存在的第二个大问题是免疫排斥反应。为克服这个问题,近年来国内外都在开展具有亲缘关系的部分活体移植术。比如父子之间的小肠移植,将父亲的部分小肠移植给子女,那么接受移植后的受者与其兄弟姐妹是什么关系呢?他是否成了父亲或叔叔,他的子女是父亲的儿女或是孙辈?又比如,国外有一个男性先后接受过4个人的不同器官的移植,那么对他的妻子来说,这个人还是不是他原来完整的丈夫?如果移植的是别人的生殖器官,那这个女人是否遭到别人强奸呢?这在科学上是做得到的,但在伦理上是不可用或不好用的。同理,在人工授精中出现的“生物父亲”或“代理母亲”,也有类似的伦理问题。
大家都希望长寿,但人体正常细胞由于端粒酶有限,到一定状况时细胞就停止分裂。肿瘤因有丰足的端粒酶可使端粒不断加长而使细胞不断分裂。能否将正常细胞的端粒控制机制引入癌细胞来治疗肿瘤,或将癌细胞的端粒加长机制引入正常细胞使人长生不老呢?这在科学上是完全做得到的,但在医学伦理上是行不通的,因为有可能使正常人长出肿瘤来。
有很多事作为科学,甚至生命科学的研究是可行的,但就医学的要求是不行的。因此,做医生难,做杰出的医生更难。他们的创新要受到伦理的影响,要受到伦理委员会的严格限制。这种限制几乎到了苛刻的程度。同时他们还要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影响,甚至受到宗教神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