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卫生局、卫生职业学校(院)、新疆医科大学语言学院、华医网: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村卫生室培养中等医学学历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该项目2012年~2013学年第一学期集中面授及考试工作,经报卫生厅领导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面授及考试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考点负责人、巡视员及监考人员设置
1.考点负责人:和田卫生学校:努尔尼沙校长;喀什卫生学校:李淑珍副校长;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托乎提·克孜尔副院长;克州职业技术学校琼阿吉副校长;昌吉卫生学校:杨珺副校长;巴州卫生学校:菅辉勇副校长;伊宁卫生学校:王春先副校长;阿勒泰卫生学校:吾肯校长;塔城卫生学校:郭清校长。
2.各地州卫生局各委派一名巡视员、自治区项目办公室委派巡视员对专业课及预科汉语考试进行巡视。
3.要求各考点的每个考场必须设立1名主考人员和1名监考人员进行监考工作,并负责学生答题卡信息核对。
4.考务工作由各学校教务处(科)负责完成。
5.考卷由自治区项目办公室统一印制,按期发放至各考点。
6.因补考门数多,经请示同意本学期安排补考“妇产科学”“儿科学”和“诊断学”“五官科学”“中医学概论”“病理学基础”六门课程。
7.本次考试考卷由各学校妥善保管,答题卡由项目办统一收回。
望有关单位及部门自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以便顺利完成专业课考试工作。
附表:本学期面授及考试安排表
自治区面向村卫生室中等医学学历教育项目办公室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