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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内蒙古中专学历教育项目第二学期教学检查通报

2014-11-24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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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落实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任务,规范各教学点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根据自治区卫生厅、教育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呼和浩特市卫生学校近期对包头、呼市部分教学点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呼和浩特市卫生学校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招办、教务科相关人员联合华医网刘珂老师组成教学检查工作组,于11月3日至20日进行为期13天的教学检查。工作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职责,对呼市和包头部分教学点的教学进度、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考勤制度、教学信息上传和教学管理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教学点49个,核对学员基本信息933人。各旗县卫生局及各教学点对本次检查非常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介绍情况,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积极整改,为下一步教学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确保教学质量。比较好的教学点有包头土右旗沟门镇中心卫生院教学点、苏波盖中心卫生院教学点、固阳县金山镇卫生院教学点、大城西卫生院教学点、九原区白音席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教学点、青山区青福镇卫生院教学点、昆区卜尔汉图镇卫生院教学点、东河区沙尔沁镇莎木佳卫生院教学点、达茂旗教学点、呼市清水河县城关中医院教学点、清水河县小庙子乡卫生院教学点、托县双河第一、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教学点、托县燕山营子卫生院教学点、赛罕区黄合少卫生院教学点、赛罕区太平庄卫生院教学点、回民区攸攸板卫生院教学点、新城区毫沁营卫生院教学点、和林县城关镇教学点、土左旗毕克旗中心卫生院教学点、察镇防保站等教学点。这些教学点主要特点是领导重视,教学条件完善,按教学计划开课,签到记录完整,教学管理比较规范。

二、存在问题

个别教学点缺乏固定的教学场所和教学内容相关的教学设备;个别教学点管理人员变动后没有及时进行调整,工作没有很好衔接;大部分教学点课程进度缓慢,管理员未按周及时上传教学进度记录;大部分教学点未制定教学计划和建立考勤制度,学员上课不签到。

三、建议

各旗县区卫生局及各教学点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安排,落实好以下工作:

1、完善教学条件,落实教学场所,配齐教学设备,挑选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担任管理员。

2、认真履行教学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本学期授课计划认真安排组织教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严肃学员考勤管理,做好书面考勤记录(即“双签到表”);督促学员在课程结束后完成课后习题、单元测试等,保证学员单元测试成绩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建立并完善教学档案资料,做到资料齐全、记录完整、有案可查。管理员须按周上传教学进度记录,及时下载各类教学信息(复习资料、相关通知)传达给学员,按时分课程填写教学日志,并按学期装订成册。

4、根据考试安排,协助教学单位辅导教师做好学员考前辅导和考试工作。

呼和浩特市卫生学校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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