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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村卫生室中等医学学历教育考试管理有关规定

2015-04-11 10:53
来源:华医网   作者:

为本着切实提高乡村医生知识水平和临床技能的原则,规范开展考试考务工作,依律治考、规范有序、确保质量,确保考试的公正与严肃性,根据《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的要求,制定以下考试管理规定:

一、机构设置:

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课程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行自治区管委会(新疆中等职业教育医药卫生专业委员会)、考点二级分别负责制。由办学单位主管组织考试考务工作,各地、州卫生局是考务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

二、工作职责

(一)自治区管委会(新疆中等职业教育医药卫生专业委员会)组织拟定考试大纲和命题组卷的有关具体工作:

1、组织制订考务工作计划和考务管理规定;

2、承担考试报名信息处理、制卷、发卷等联络协调工作;

3、承担考场指导、巡视监督及回收答题卡等考务工作;

4、接收答题卡,安排阅卷评分;

5、确定成绩合成原则、及格分数线等;

6、指导各考点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二) 各考点主要职责:

1、考点设在各办学单位,负责本地区考试考务工作;

2、受理考生报名,核实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核考生报名资格;3、指导考生填写报名信息表,按统一要求处理考生信息;

4、核发《准考证》;

5、安排考场,组织培训监考人员;

6、负责接收本考点的试卷、答题卡,负责考试前的机要存放;

7、组织实施考试;

8、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答题卡,寄送答题卡并销毁试卷;

9、分发成绩单并受理成绩查询;

10、处理、上报考试期间本考点发生的问题;

(三)成绩下发与管理

乡村医生中等专业学历教育课程考试由自治区管委会(新疆中等职业教育医药卫生专业委员会)与远程教育机构共同组织阅卷评分,并结合卷面成绩和学员平时出勤率、平时成绩、单元测试成绩共同合成学员的本科目的最终成绩。考试结束后由远程教育机构汇总统计各考点学员成绩列表发至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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