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安全是妇女儿童健康的前提和基础。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是国际上公认的基础健康指标,也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发展的重要综合性指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都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作为主要健康指标,提出了明确任务目标。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高龄孕产妇比例增高,保障母婴安全面临新挑战。各地认真落实我委工作要求,依托产科儿科实力和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加快辖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截至目前,省级普遍建立了若干个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市、县两级基本建立了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为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建立完善转会诊和救治网络,提高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切实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要求,我们研究制订了《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两个指南紧紧围绕保障母婴安全这个主题,聚焦预防、减少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对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区域组织管理、机构内部管理、业务管理以及服务能力、设施设备配备、人员配置、工作制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重点用于指导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救治能力建设与质量安全管理,其他医疗机构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建设也可参照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