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八年织起全球最大全民医保网
2009年启动深化医改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医改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是在较短的时间内织起了全世界最大的全民基本医保网。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数超过13亿,参保覆盖率稳固在95%以上。
二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围绕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个关键环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已全面推开。
三是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四是逐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的衔接,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大力推进药品价格改革。
五是大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从2009年15元提高到2016年45元。
六是不断完善综合监管制度。
“十三五”末人均预期寿命再增1岁
到2020年,我国将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经过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比2015年提高1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7.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9.5‰,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8%左右。
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成抓手
“十三五”期间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将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抓手,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我们将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鼓励大医院医师下基层、退休医生开诊所以及加强对口支援、实施远程医疗、推动建立医疗联合体等,把大医院技术传到基层;推进形成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格局;科学合理引导群众就医需求,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完善双向转诊程序。
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85%以上的地市开展试点;到2020年,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医保报销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2017年,我们将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20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首先,将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加快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减少群众“跑腿”“垫资”。
其次,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方式。
第三,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统一基本医保经办管理,加快推进医保管办分开,提升医保经办机构法人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是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础上,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
五是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和支持其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形成多元经办、多方竞争的新格局。
药品价格保障价格合理供应充分
“十三五”期间,将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破除以药补医,理顺药品价格,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到2020年,力争基本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
一是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继续开展用量小、临床必需、市场供应短缺药品的定点生产试点。
二是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构建药品流通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医药电商发展。
三是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完善药品价格谈判机制。
四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基本药物在目录、标识、价格、配送、配备使用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