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卫生计生委部署全系统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面向贫困人口调整新农合补偿政策,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1万元降至6000元。
该省面向贫困人口调整后的新农合补偿政策体现为“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三减免”。“五提高”,即提高32种常见慢性病、42种特殊疾病门诊的报销比例,提高住院患者、42种重大疾病、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以上均提高5个百分点。“一降低”,即降低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一增加”,即增加23项残疾人康复新农合报销项目。“三减免”,即对患有肺癌等28种重大疾病且需手术治疗的特定贫困患者,实现目录内医药费用全免,针对28种疾病外的贫困住院患者,给予目录内医药费用5%的减免政策,免费为适应证患者开展心脏支架、搭桥等手术,并指定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心脏病医院为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