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
2. 在应聘过程中,我院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请应聘者保持个人手机通畅。
3. 资格审核环节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材料不齐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我院均可以取消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① 纸质版简历。
② 应届生提供:学校推荐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等)、在校成绩单复印件(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学籍认证。
③ 应届研究生、往届生还需提供所有已取得的所有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学位认证材料。
④ 英语四六级、专业四八级、雅思、托福等英语相关证书复印件。
⑤ 规培证书(已完成住培医师岗的需提供,如目前尚在规培中,请提供培训证明)、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⑥ 其它材料(如获奖、科研业绩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4.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