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卫健委发布《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方案》)。
《指导方案》中称,要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基层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方案》称,本方案所指
绩效考核对象是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山东省发布的《指导方案》与国家卫健委去年发布《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有哪些变化?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与哪些工作挂钩?整理如下:
重点考核指标发布
慢性病患者管理纳入考核指标
《指导方案》中将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管理率纳入考核指标,年内最近一次随访的血压达标人数和空腹血糖达标人数都是重点考核指标。
对中医药服务进行了增补
在《指导方案》中,除了要考核中医医疗技术方法种类数、门诊中医非药物疗法诊疗人次占比等,中医馆设置、0-36月儿童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中医类别医师占比也被纳入考核。
双向转诊
《指导方案》表示,要通过双向转诊、一体化管理考核协同服务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院分工协作,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医疗服务收入占比
医疗服务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药事服务收入、护理收入。
在《指导方案》中,将重点考核医疗服务收入占比。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情况
《指导方案》要求,医疗机构要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乡镇卫生院能力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中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情况。
绩效考核结果
与医疗机构负责人聘任挂钩
《指导方案》强调,要强化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聘任、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等相挂钩,并主动将考核结果通报相关部门,供相关部门在制定财政补助、医保基金支付、薪酬水平等政策时参考。
对基层医务人员减负
《指导方案》要求,各地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已经印发的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等文件要求,加强县级卫生健康平台和基层机构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数据资源,为考核提供客观真实数据,避免基层重复填报数据,减轻基层工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