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辽宁人也将拥有为您全方位服务的签约医生。5月7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今年底,全省将培养4000名以上全科医生,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其中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至少2-3名全科医师,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置至少1名全科医师,形成“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签约服务”,按年收取服务费用。
2013年,当时的辽宁省卫生厅启动了招收全科医师社会化学员的试点工作,首批招生50名。今年,省卫计委加强对全科医生进行规范化培养。
记者了解到,辽宁居民可以自主选择签约医生。那么,签约居民要如何付费呢?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对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费、绩效考核等进行了解释:
劳动报酬 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以按年收取服务费,并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全科医生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可按规定另行收取费用;向非签约居民提供门诊服务,可按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服务费用。
多点执业 允许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可在现有执业范围中增加全科医学专业,引导全科医生多点执业。
绩效考核 考核结果定期公布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挂钩。
人事待遇 符合条件的,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全科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实施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