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军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卫生中心科技规划处,副处、高级工程师
长期从事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能力建设、职业健康法规政策和标准研究、放射防护研究和实验室质量管理等工作,执笔或参与起草部门规章2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规范性文件10余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88号文、76号文、39号文、27号文,原卫生部142号文,国家卫生健康委2号文、5号文、7号文、13号文、340号文、184号文等),制定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6项,参编著作5部,发表论文30余篇。
兼任中国安全健康协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副秘书长、中国安全健康协会职业卫生工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评审专家、北京市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