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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乙肝患者可实现临床治愈

2015-10-27 02:59
来源:健康报   作者:王丹

10月25日,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在京共同发布2015年《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医学部庄辉指出,新版《指南》首次提出,新生儿在出生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型肝炎疫苗后,可以接受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的哺乳。同时明确,首选以恩替卡韦和替诺福韦酯为代表的高效低耐药药物,不推荐高耐药药物。

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侯金林教授指出,新版《指南》首次强调,对于部分合适的患者应尽可能追求慢性乙肝的临床治愈,即停止治疗后,血清中持续检测不到乙肝病毒DNA,乙肝表面抗原消失,并伴有谷丙转氨酶恢复正常和肝脏组织学的改变。《指南》提出,慢性乙肝治疗总体目标是,最大限度地长期抑制乙肝病毒,减轻肝细胞炎症坏死及肝纤维化,延缓和减少肝硬化、肝癌及其并发症的发生,从而改善生活质量和延长存活时间。

2010年版《指南》未对乙肝患者治疗周期进行明确限定。新版《指南》则明确提出,核苷和核苷酸类药物的总疗程建议至少4年,在达到乙肝病毒DNA检测低于下限值,谷丙转氨酶恢复正常,乙肝e抗原血清学转换后,再巩固治疗至少3年(每隔6个月复查1次)仍保持不变者,可考虑停药,但延长疗程可减少复发。

世界肝脏病学会主席贾继东教授表示,由于我国饮食、生活方式等习惯影响,不少人的谷丙转氨酶水平会出现一过性升高。为避免过度治疗,《指南》提出,对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发现谷丙转氨酶水平升高后,建议观察3个月~6个月,如谷丙转氨酶仍不正常,才建议考虑抗病毒治疗。此外,《指南》提出,持续性乙肝病毒DNA阳性、谷丙转氨酶达不到诊断标准的患者,如果年龄大于30岁,也建议进行肝组织活检或者无创性检查,明确肝纤维化情况后进行抗病毒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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