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文:基层医生工资画红线,只能升,不能降!

2019-09-04 09:23
来源:基层院长之家、京山市人民政府   作者:

导 语

基层医疗队伍建设又增了一针强心剂!

近日,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政府发文,就县人大第十八届二次会议第61号 “关于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建议”作出回应,对乡村医生人才培养、乡村一体化推进及乡村医生待遇及养老保障等方面进一步阐述。

选派基层医生到市级卫生机构培训

据答复,全市制定了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培训。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

除此之外,还编制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了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每年从本地选派一批学员,经过申请、审批、上报、签署协议,送到医药卫生学校进行定向培养。

全面实行乡村医生聘用管理

全市将全面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对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两独立”的管理。

并建立乡村医生“镇聘、镇管、村用”的用人机制,全面实行乡村医生聘用管理,对于没有村医生的村卫生室,采取镇卫生院派驻执业(助理)医生和在辖区内横向调整乡村医生两种模式,解决乡村医生人员短缺和年龄老化的问题。

工资画红线只能升,不能降

对于乡村医生各项补助,市政府承诺,将严格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并且将乡村医生年收入 2.7 万元作为政策红线,只能升,不能降,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药政府专项补助、村卫生室基本运行财政补助足额补助到位。大多数村医4项补助能达到3万元以上。

定额补偿1200元/年用于购买村医养老

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市政府严格执行政策,对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乡村医生,原则上不再聘用。

对到龄离岗乡村医生工作年限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每月补助240元;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每月补助300元。

对在村卫生室依法执业的在岗乡村医生,每人每年增加定额补助1200元,用于资助在岗执业乡村医生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近日,多地传来乡村医生待遇、养老好消息,这也佐证了,国家正逐渐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问题,逐步完善乡村医生待遇及养老保障,切实解决基层健康守门员的后顾之忧,这也全国基层医疗队伍建设打了一针强心剂!

好消息!2019年基本公卫大调整,这项工作可不再做了!!!    官方消息:当地基层医生人均收入达10万以上,公卫按48%拨付!